主旨:公告本市八德生命園區墓區第6區及第8區兩區,自公告日起全面實施禁葬。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禁葬原因:為規劃設計八德生命園區整體。
二、禁葬地點:八德公墓墓區第6、8區(八德段350地號)。
三、禁葬日期:自公告之日起實施禁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