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遷葬原因:公墓禁葬即將期滿,辦理墓基撿骨存放於骨灰(骸)存放設施,規劃整理傳
統公墓。
二、遷葬地點:
(一)大北勢公墓:大北勢段大北勢小段588、612地號。
(二)後庄子公墓:後庄段555、556、566、569、570、607、608地號。
(三)大崙公墓:崙北段384、394、424地號。
(四)大灣公墓:大潭段社口小段31、31-1、31-2、31-3、31-4、31-5、31-6地號及大
崙段茄苳腳小段1-37地號。
(五)石榴公墓:牛埔段573地號及梅林西段216地號。
三、遷葬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四、遷葬優惠:公告期限內自行起掘葬於本市九老爺環保自然葬區免收費或進奉本市公有
骨灰(骸)存放設施者優惠1/2。
五、遷葬程序: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及亡者除戶謄本1份、與亡者之關係證明文件、
墓碑起掘前起掘後照片各1張(墓碑姓名要清楚),備妥上述相關證明文件後,至本所
之九老爺追思生命園區辦理起掘證明,地址:本市久安里永興路53巷51號,如有疑
問請撥打05-5221287。
六、公告期滿未辦理遷葬者,由本所依法代為遷葬,不得異議,亦不得申請遷葬補償費
及救濟金。
七、爾後整地過程中倘有發現墳墓或骨骸,皆依本公告辦理代為遷葬,不再另行公告。